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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6-27

成住建发〔2025〕75号

 

各区(市)县住建、水务、城管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相关部门:

现将《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住建局

市城管委

市水务局

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

2025年6月24日


 


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确保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以部门协同、并联审批为支撑,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数据共享、系统互通,深入整合建设项目开工阶段有关审批服务事项,切实推动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取得实效,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实施内容

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平台打造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有效串联住建、水务、城管等部门审批系统,在延续做好施工许可证核发、质量监督手续、安监登记手续(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办理的基础上,增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两类事项,实现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其中,以下3类事项不作为强制集成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求,自愿选择集成办理或单独办理: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可选项)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可选项)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可选项)

四、实施路径

(一)优化系统,搭建平台

依托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和成都市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按照“一窗受理、信息共享、有序分发、并联审批、成果汇集”的工作要求,打造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对内有效串联住建、水务、城管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对外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实时数据反馈功能。

(二)整合表单,优化申报

充分优化、精简、整合原各审批事项申请表单、填报信息、要件资料及附件表格等要素要件,通过要素整合、数据共享,实现相关数据、信息、要件“一次提交、互用互通、自动匹配”,切实避免多头填报、重复审核。

(三)再造流程、并联办理

1.登录与填报。对接升级政务服务用户体系,实现四川政务服务网与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的对接跳转,建设单位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跳转至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申报专区进行项目申报。建设单位根据提示自行选择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填报申请表单,上传或由系统共享匹配要件材料,即完成事项申请。申报完成后,相关申报信息、表单、要件汇集推送至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

2.受理与分发。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收到企业申请后,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必要信息和必备要件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并按申报事项对应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必要信息不全或存在错漏的,或必备申请材料不齐的,由综合窗口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和需要补正的内容、材料。

3.部门审核与成果反馈。各审批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内依法依规完成审批工作并出具审批意见或成果文件(电子证照),其中施工许可证核发、质量监督手续、安监登记手续(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审批意见或成果文件应在办理时限内及时反馈至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供建设单位查询领取或自行打印。

(四)审批机制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分为基础事项(施工许可核发、质量监督备案、安全监督登记)和可选事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设单位不得跳过基础事项,直接进行可选事项的申报,可选事项未予通过和核准的,不影响基础事项的审核结果。同时,如建设单位首次申报未选择并联办理可选事项的,其可选事项的后续申报工作不再进入开工“一件事”申报专区,仍通过原独立办件渠道申报。

(五)提升服务能力

按照“高效办成”原则,强化部门内部、跨部门业务协同,涉及现场勘验的事项环节,审批部门要联合主动介入、提前踏勘,建立联动服务机制。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加快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在产业园区等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五、任务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和实施推进。负责根据开工“一件事”办理要求,优化整合各事项申请表单、要件材料,充分运用数据共享手段,打造开工“一件事”申报专区,全面推行无纸化审批。

(二)市城运办负责依托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升级打造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势,整合对接住建、水务、城管自建业务系统,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受理、分发及成果汇集、数据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传输。

(三)市水务局、市城管委负责配合市住建局优化整合申请表单、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打造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报专区。负责做好与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的系统对接和数据互通工作,并加快推动成果文件电子证照化。

(四)各区(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具体承办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加快推动,尽快落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市、区(县)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企业群众意见,推动我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运行机制流程不断完善,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级部门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切实按照完成时限要求有序组织推进各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区(市)县部门的督促指导,确保区(市)县切实按照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确定的办理流程开展审批工作,坚决杜绝违规增加审批环节、审批要件、超时限审批等行为。

 

附件:

1.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doc

2.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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